时间: 2024-04-30 12:06:26 | 作者: 医疗器械
二、项目称号: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中心监护仪(1拖10)及监护仪一批收购
收购人、中标(成交)供货商可在中标(成交)成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买卖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招标供货商以为中标或许成交成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货商依据深圳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资料。质疑资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大街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收购中心。质疑咨询电话。
称号:深圳公共资源买卖中心,详细由深圳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深圳买卖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安排施行
收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含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边附件-
2.中标、成交供货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货商招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货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货商招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货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穷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地点县扶贫部分出示的聘任建档立卡贫穷人员详细数量的证明。(详见供货商招标文件)